[摘要] 4月1日,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发布《禅城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通告》,将于4、5月份受理2013年度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本区低收入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
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行业引进人才。
(2)我区都市型产业招聘的技术人才。
(3)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中级或技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
(4)经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办理正式手续,大学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5年的非本区户籍新就业职工。
2.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已在本区建立社保账户,并在本区缴纳社保金。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504元),家庭人均财产总额低于7万元。
5.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本区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6.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佛山市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自行委托拍卖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8.申请人家庭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完毕。
9. 全家在我区长期居住的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家庭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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