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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公寓:"商业"还是"住宅"? 相关部门仍在研究

佛山日报  2011-04-22 09:17

[摘要] 困扰禅城双城尚都豪庭(又称柠檬时代)业主的“商务公寓”归类问题依然一片迷雾。两日来,记者走访涉及“七证”的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商务公寓”提法最早现身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在“商务公寓”属“商业”还是“住宅”这个核心问题上,相关部门仍在研究会商,至今未予明确。

是“商业”还是“住宅”

说法不一谜团未解

记者查询到2006年版本的《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佛山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项目中,“商务公寓”被纳入商业办公用地系列。

依据上述规定, “商务公寓”是否定性为“商业”?

记者此前在禅城区房产交易所窗口咨询时,工作人员曾就“商务公寓”问题答复记者,《房地产权证》是根据规划部门规划的用途办理的,所以沿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务公寓”的提法。对于“商务公寓”定性问题,该工作人员透露,交易时应该是按商业用途契税3%收取费用,但具体情况要相关部门来归类。

而上述市城乡规划局禅城分局法制科杨姓工作人员解释,作为一个新鲜事物,该分局也在研究,具体认定还需要和房管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协商、衔接,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保持一致”的大原则不会变。

但目前记者调查的情况是,业主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上“用途”一栏出现两种不同说法:前者为“住宅”,后者为“商务公寓”。

据广东豪盛律师事务所蔺存宝律师介绍,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涉及商品房的性质只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住宅”期限是70年,“商业”期限是40~50年。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业主们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年限是按“住宅”标准的70年,水电费也是按“住宅”标准收取。

但有业主咨询落户事宜时,禅城公安分局表示,根据我市户籍政策,《房地产权证》为“住宅”才能落户,“商务公寓”和商铺的性质一样,都不能落户。

至此,“商务公寓”究竟属于何种“性质”,依然是一片迷雾。

对于“商务公寓”的身份,房地产业界人士认为关键要看《房地产权证》定性。在“满堂红地产网”有多套柠檬时代楼房放盘,楼价普遍较高,一套54平方米的房子叫价70万元。满堂红工作人员邝燕云接受咨询时称,虽然柠檬时代放盘的多,但她手头还未有成交的,大都是在出租,“知道小区业主在和开发商协商此事,但类似这样两证内容不一的情况,还没有遇到过。”至于“商务公寓”能否进行交易,邝燕云认为最主要是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认定问题,“关键是看《房地产权证》定性,商业用途契税按3%收取,可以办理商业用,比如作为办公场所注册,但不能迁入户口,水电费、管理费等也按照商业标准收取。而住宅契税按照1.5%收取,可以入户,使用期限满后可按国家规定自动续期。”

截至昨日,开发商方面对此事未予回应。记者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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