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翻遍近年禅城乃至佛山的政府工作报告和经济政策,“都市型产业”是一个热门词语。但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如何规范发展一直是边实践边不断修订管理法规。2013年6月4日,禅城区出台《禅城区关于保障都市型产业建设用地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对近年来颇为困扰都市产业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给予总体解答。
3、严限地产:非居住用地建筑不得设厨房
为了达到管理规范的目的,新规中还特别对于“打着产业旗号却发展房地产”的行为进行了严格限制。
意见稿中称,通过出让、转让和出租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住宅建设,以商品住宅名义违规宣传、销售产业用房的要依法查处。产业用房也不得改为住宅用途。
同时,在载体建设方面严格限制在非居住用地和非居住建筑上建设居住形式或居住功能的用房,建筑内部不得设置厨房,同一层塔楼建筑平面不得设置两处以上的卫生间(酒店建筑除外)。
另一方面,新规规定产业园区内可配套建设员工宿舍等,但也有严格要求,比如配套的员工宿舍不得分拆转让,只能出租给进驻的合法市场主体及其员工。但利用工业用地建设都市型产业载体的,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7%,配套用房的施工、验收、发证也不得早于产业用房。
新规还限定工业用地部分可出售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0%。
名词解释
都市型产业
指与禅城区中心城区城市提升相协调,与产业升级发展要求相符合,与生态环境相适应,技术、人才和资金密集型,集约度和附加值较高的现代产业体系,具体重点发展包括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IT、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新材料、新电源等先进制造业以及金融、科技服务、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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