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三水一小区再次发生物业纠纷,物管公司表示亏损需上调物管费,而不少业主则反对。类似的纠纷,这两年在三水已发生多起。每次只要涉及调价,双方似乎很难坐下来谈,物管公司要么撤场,要么采用缓兵之计先整改几个月再投票。物业纠纷何时是个头?如何缓解这一矛盾?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部门说法:
一半小区物管费
低于政府指导价
涨价不仅有成本上升的因素,还有当初物管方进驻的历史因素:开发商为了尽早售楼,会刻意宣传过低的物管费。为让物管方早点进驻,他们会承诺给予补贴。另一方面,物管方为抢占市场,也愿意承担过低的物管费。
海畔名苑物管公司表示,2009年前,开发商实施的是物管费优惠政策,物管公司虽然一直在亏本,但有开发商补贴。2009年后,开发商撤场并不再给予补贴,所以经营非常困难,并连续亏本,这才决定调整物管费。多个物管公司透露,由于一直在亏本经营,涨价是大势所趋。
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企业资质和物业管理科科长付丽玲介绍说,三水城区总共有30个已交楼盘的小区,“其中有一半小区的物管费价格低于政府指导价。”据介绍,按照佛山市相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结合三水的实际情况,三水物管费的指导价(单位为: 元/每月·平方米。)为:无电梯住宅为0.4,为1.0;带电梯住宅1.0,1.5。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0%,下调幅度不限。
付丽玲介绍说,在实际操作中,三水一些小区的物管费很低,比如城区的半江花园小区,物管费不到0.4元/平方米。“我们也在监管要求开发商卖楼时,不能图销量,就和物管确定太低的物管费,这会扰乱整个市场。”据悉,三水新建小区的物管费,相对就高于政府指导价。
律师建议:
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监督
对于不少业主关于物管“服务有缺陷”等抱怨,不少小区物管方也表示承认、理解。半江花园物管方负责人李主任表示,物业纠纷总是以撤场等方式结束,实际上是伤害了双方的利益,是个两败俱伤的结果。“从物管方来说,肯定要做好自己的服务,尽量让业主满意。”他认为,物管公司不只是一个管理者,而应以朋友的心态和业主沟通,这样双方才能坐下来谈问题。“半江花园小区就一直定期公示物管的盈亏情况。”
但也有物管公司抱怨,物业服务众口难调,有的业主要求过于苛刻,“如卫生管理,有的业主只抱怨卫生不好却不遵守卫生的公德,例如管好宠物。”
付丽玲则认为,物管方在提价时要在程序上做足,比如财务情况,要经过审计部门的盖章并公示,让业主看得清、看得明。她建议,物管方平常要通过多种方式和业主培养感情,在细节上做好。如保安在看到有人拿重物进小区,过去帮一把忙;在小区里定期搞些文艺活动等互动活跃气氛,“人心都是肉做的,有了这些感情交流,沟通调价等事情就方便很多。”
佛山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蔺存宝律师认为,对于目前物管费太低导致的纠纷,业主不能太教条,坚持此前低于市场价格的物业服务标准,会导致无法获得相应的物业服务。他提议,建设等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监督,因为在售楼时人为设置过低的物管费,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业主购楼时也要留意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果过低则需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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