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去年全市二手房交易投诉纠纷下降51.9%

广日  作者:耿旭静  2016-03-15 08:41

[摘要] 3·15到来前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2015年存量房交易纠纷调处工作报告,提醒买卖双方留意交易风险。

1

3·15到来前夕,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2015年存量房交易纠纷调处工作报告,提醒买卖双方留意交易风险。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2015年存量房交易纠纷调处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市二手房交易总量较2014年大幅上升,全年交易纠纷总体呈明显下降趋势,协会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纠纷50宗(买卖:46宗;租赁:4宗),较2014年下降51.9%(注:2014年共处理104宗)。2015年投诉纠纷总量,占全年中介促成二手房交易总量的0.08%,仅为前年比例的1/4。

据协会介绍,经协会调解成功撤诉的案件共13宗,占总投诉量26%,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9万元。其中,协会会员配合调解成功而撤诉案件占总撤诉案件的84.6%。

案件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消费者认为中介公司存在违规或操作不规范的行为(共34宗),占比近7成。主要包括:认为中介存在隐瞒房屋或卖方真实情况,对中介服务费、按揭费、交易税费、学位等作虚假承诺等情形。其中,隐瞒房屋情况主要涉及:房屋权属变更、抵押、楼龄建筑面积、建筑时间、存在租赁,房屋设施存在危险情况、非业主物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未补缴公摊面积费用等。

对于此类案件,协会建议购房人在交易签约前,应务必要求卖方出示产权证明以及新的产权查册证明,以进一步核实房屋权属、自然状况及抵押查封等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二是消费者认为中介公司或经纪人员存在失职或服务态度差等情形(共4宗)。主要包括:认为中介未清晰解释限购限贷政策导致交易失败,不积极协助当事人办理房屋的买卖或租赁手续,买卖双方出现纠纷不积极协调处理,因催缴中介服务费言语不当等情形。

三是由于交易一方履约意识不足,或交易出现问题后双方不愿让步等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共12宗)。此类案件通常都会涉及诚意金、定金违约金或中介服务费等经济纠纷。协会建议当事人应及早做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准备,并积极应对,以免耽误解决纠纷的佳时间或错过案件的诉讼时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佛山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