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其他 > 正文

前十月全市房产投诉700件 房屋质量成热点

佛山日报  作者:庞文彬 岑雪莹 唐格桢  2015-11-24 08:29

[摘要] 记者昨日从工商部门获悉,今年1至10月,我市12345平台共收到涉及房地产商品房投诉700件,同比上升87.7%。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包括房屋质量及售后维修、商品房交易合同纠纷、装饰装修服务纠纷和虚假广告宣传等多个方面。

细数房地产市场销售的诸多顽疾,作为新晋业主的董碧鑫深有体会。因新居实际面积与开发商出具的合同面积相差近2平方米,她至今仍在艰难维权。董碧鑫的遭遇仅是房地产消费纠纷的一个缩影。有消费者曾戏言:如今买楼像在淘宝买衣服,金碧辉煌的样板房就是网页上的模特照,等到收楼才发现问题多多,如同悲剧的买家秀,只能感叹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太遥远。

记者昨日从工商部门获悉,今年1至10月,我市12345平台共收到涉及房地产商品房投诉700件,同比上升87.7%。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包括房屋质量及售后维修、商品房交易合同纠纷、装饰装修服务纠纷和虚假广告宣传等多个方面。

前十月全市房产投诉700件

昨日,地铁虫雷岗站附近一新楼盘样板间内,销售人员在向看房者介绍该楼盘的优势。/佛山日报记者王伟楠摄

现象1:合同有猫腻纠纷索赔难

“等交楼等了半年!”2013年初,田先生在桂城一楼盘购入一精装单位,本应去年9月30日交楼,无奈开发商一拖再拖,直至去年12月30日才向业主们发出“收楼通知书”。

然而,赶忙前去验收的一众业主,却被眼前所见惊呆了:入户处柜桶摆在地上没装,墙壁有很多明显裂缝,部分门窗关不了,连作为公共设施的电梯、燃气都没有开通……

经了解,开发商竟连基本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都尚未办妥。一怒之下,田先生决定向开发商要求违约金赔偿。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如未按期交楼,需按日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作为违约金。田先生据此可向开发商索赔32000余元。但事与愿违,这份合同还有一份7页补充协议,其中一款竟注明“交楼违约金上限为合同约定房款总价的1%”,换言之田先生多只能拿到9000元违约金。

佛山日报天天315公益律师团成员蔺存宝律师提醒,房地产商拟订的大部分补充协议并未到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难免出现免除开发商自身责任、压缩购房者权利的内容。

现象2:宣传高大上现实矮穷矬

宣传说是“风情街”,怎么后却成了五金交易市场?禅城东海国际的众多业主对于这一既成事实,感到既无奈又气愤。

2013年,业主购楼时,开发商曾在宣传资料和小区示意图中明确商铺为“风情街”。但从去年底开始,业主就发现不对劲,“风情街”成了五金交易市场。开发商对此却解释说,开盘时承诺的“风情街”只是广告宣传中的形容词。

市民张先生今年在禅城季华路上一售楼中心看房,销售人员向他多次说明该楼盘的学位优势。他坦言,出于为小孩子上学考虑,即使楼盘贵点还是买了。然而,今年禅城区学位划分情况公布后,张先生发现该楼盘的学位并非销售人员透露的市一级学校。

业内人士坦言,少数开发商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擅自更改规划,如小区绿化变更、原有的沿街会所和物管用房都用作商铺经营、承诺的幼儿园消失、外立面材料私自变更等,而在交房后开发商又以各种理由来搪塞,购房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权益难以维护。

现象3:说好精装房交楼大变样

说好的精装房,木门竟是纸板做的。时至今日,家住禅城南庄港宏世家三期的部分业主,对此仍感不可思议。今年1月,《佛山日报》“天天3·15”栏目报道了港宏世家三期精装房业主怀疑房屋的木地板和门存在质量问题。

业主随后找到开发商讨说法,要求更换所有用纸板制成的蜂窝门。开发商便带业主到样板间,称房屋所装的门跟样板间是一样的。但当业主要求将样板间的门拆开验证时,开放商予以拒绝。

港宏世家相关负责人解释,装修采用的高级木质门是木质高密度蜂窝门,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上也已注明,部分业主误以为高级木质门就是实木门而导致误会。

从事房地产销售多年的林凯一告诉记者,由于样板间是开发商吸引消费者的门面,多经过精雕细琢,与实际的房子相比,不排除有的样板间悄悄变大,有的装修产品被偷梁换

现象4:交完诚意金房价坐地涨

除了合同猫腻、虚假宣传,部分市民反映在买楼过程中遭遇到坐地起价

市民江先生介绍,他看到顺德一楼盘的销售广告诱人,且听到销售人员描述小区将来的繁华前景后动了心,于是不顾该楼盘仍在打,毅然交付诚意金,随后还交了数万元的“定制费”。

江先生说,当时虽然向销售人员提出要看预售许可证,但对方表示要过几个月才能取得,到时可能就享受不了现在优惠。听了这番说辞,江先生赶紧按销售人员的建议交了钱。

出人意料的是,在交付首期款时,销售人员却告知江先生,他看中的那套房比原来说的提高了30万元。江先生觉得这是开发商坐地起价,要求退回已支付的诚意金和“定制费”,但却遭到拒绝。

消费提示:售楼员口头承诺不作数

1.慎重签订合同。应查验开发商提供的“五证”,即《国土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证》等相关文件。

2.莫信口头承诺。消费者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内容,不能轻信宣传或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涉及特别重要承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或让开发商另出具书面证明。

3.细读合同条款。对于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应仔细研读,对于不理解内容,应要求开发商进行详细解释说明。

4.想清楚再下订。注意“订金”与“定金”字样,“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惩罚性:如购房者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购房者买房前务必分清定金还是订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佛山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