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纠纷 > 正文

交了首付没签合同 是否可主张退款?

佛山日报  2015-03-20 15:22

[摘要] 刘先生2014年5月底与楼盘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缴纳2万元认购款约定购买一套商品房,6月2日又缴纳了商品房的首期款,但由于其自身原因当天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7月15日刘先生以未能申请贷款为由,向商家提出退还首期款和定金的要求。

刘先生2014年5月底与楼盘签订《商品房认购合同》,缴纳2万元认购款约定购买一套商品房,6月2日又缴纳了商品房的首期款,但由于其自身原因当天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7月15日刘先生以未能申请贷款为由,向商家提出退还首期款和定金的要求。

商家认为刘先生并不是不能申请到贷款,只是申请不到利率较低的贷款,在法律的角度属于违约,不同意退款。刘先生则认为双方未正式签订合同,自己不存在违约行为。后在工商部门调解下,商家同意退还15万元首期购房款,刘先生同意商家没收其2万元定金

律师点评:

在该案例中,《商品房认购书》涵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受购房款,属于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刘先生所主张的“双方未正式签订合同而不存在违约”可能不成立。在这样的情况下,除非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所买房源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认购书》中没有注明房号、面积、价格等主要条款内容,否则刘先生退款或退房均属于违约行为,不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认购款或定金

——广东至高(南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佛山特价房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