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从7月起,我市社保费计算标准有所调整,调整后如按最低基数缴纳,单位将缴纳499.71元/月,个人缴纳276.57元/月,其中个人每月多缴30.42元。
昨日,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从7月起,我市社保费计算标准有所调整,调整后如按基数缴纳,单位将缴纳499.71元/月,个人缴纳276.57元/月,其中个人每月多缴30.42元。
根据市人社局、市地税局《关于调整2013年度佛山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佛人社〔2013〕183号),2012年广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5元,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50元。从7月起,我市将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2529元至12645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3080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至11550元;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2888元至11550元。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除基本医疗保险外,参保人月应税工资收入在险种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以参保人上年度的月均工资为该险种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没有上年度月均工资数据的,以本年度月应税工资为依据核定各险种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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