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佛山网上找房租要紧盯钱包。在网上找房子租住不想遇到“假中介”,住房中介提醒遇到要求一次性付款要小心。
本想在网上找房子租住,不想却遇到“假中介”,并被骗了房租钱。阿强通过互联网冒充房东发布信息,骗取陆小姐房租及押金4500元。禅城区法院近日判决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阿强赔偿原告陆小姐4500元。
据了解,其实早在去年,阿强已犯诈骗罪而被禅城区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陆小姐的被骗经历,也只是阿强行骗历程的冰山一角。该案例提醒众多想找房子租住的市民,在网上找房子租住时,一定要小心遇到“假中介”,小心租房不成还被骗了房租钱。
见有空房,心生歪计
陆小姐依照电话号码联系上“罗先生”,并与“罗先生”约好当晚6点去看房子。晚上,陆小姐在两名同事的陪同下如约来到B房,房子合适,价格也很心动,陆小姐希望“罗先生”出示房产证及身份证。在一番推托下,“罗先生”出示了身份证,而房产证却称暂时拿不出,并要陆小姐当即拿出5000元房租及押金。陆小姐坚持先拿2000元,并要拿到钥匙。
“罗先生”说回家考虑考虑。晚上,“罗先生”发短信给陆小姐,解释房子是“房管房”,无法拿出房产证,并一直坚持要陆小姐交5000元房租及押金。之后几天,陆小姐在和“罗先生”多次电话沟通后,最终达成了口头协议。11月,“罗先生”约陆小姐在湖景路见面,陆小姐支付了房租及押金4500元,“罗先生”给予了钥匙,但当晚,陆小姐就发现,打不开房门了。联系到“罗先生”后,罗先生电话答应,第二天中午再给陆小姐换钥匙。但是第二天,“罗先生”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初尝甜头,“再接再厉”
吃到了次的“甜头”,阿强又找到了第二次机会。2012年2月,阿强不想在A房住了,想换个地方住,他又想到一歪念,何不在走之前再捞一笔?于是,他再次冒充房东,在58同城网贴出了A房。正在58同城网找房的周先生夫妇,不幸成了第二个上钩的牺牲品。
周先生夫妇交4200元房租及保证金给“房东”后,搬入了A房,就在他们在房间打扫卫生时,真房东来收房了,两方一核对,才知道所谓的“房东”,早已经卷钱而去,逃之夭夭。
当月,阿强又冒充某房的屋主,他又用同样的手段骗了成小姐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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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猖狂,难逃法网
三次成功的行骗中,阿强干脆开始从“业余行骗”往“职业行骗”方向发展。2012年3月,阿强成功应聘禅城某二手房中介公司,借白天外出带顾客看房的时间,阿强偷配了公司的房源钥匙,并在3天之后辞职。辞职后,他把获取的一处城门头逸彩美寓的房源信息贴上了赶集网,自称“李强”,分别先后骗取了龙女士3000元,刘女士6100元。
仅用些小把戏,就可轻松行骗6次,到手2万余元。正当阿强沉浸在欢愉之时,却没想到,法网正向他撒来,就在骗得张女士3000元的4天之后,阿强在某陶瓷厂宿舍被抓获。
住房中介:
租房一次性付款不可取
对于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上网找房源租房是常态。许多人可能都没有意料到,网上常见的房源竟然有“假房东”。记者登录赶集网、58同城网、搜房网的租房板块,只要注册账号,就可以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并不需要登记房产证号码。而目前,佛山的房屋管理登记部门信息也未有公开,民众无法查到非本人房产的真实信息。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欧阳律师认为,由于网络信息的随意性等原因,如果直接找房东租房,一定要业主拿出房产证、身份证,就算是“房管房”,也有相应凭证存在的,千万不要被所谓的理由蒙蔽。
满堂红佛山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陈祖锐认为,就算房屋出租人可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也不排除其伪造的可能,租房骗局确实防不胜防。他建议,租房可找正规中介公司,一旦被“假房东”骗钱,中介公司也应承担大部分责任。此外,若房屋出租人提出一次性交半年、一年的房租,此时该留个心。在佛山地区,房租的缴纳方式是先交一个月或两个月押金、房租月缴。此时,租客要坚持要求按月缴方式付房租,就算被骗,也可使损失尽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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