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市民梁先生卷入了一宗遗产继承纠纷。为了父母的遗产分配问题,梁先生与其余5位兄弟姐妹僵持不下。父亲留有书面遗嘱,大姐却以遗嘱无见证人为由否认遗嘱的合法性。到底怎样的遗嘱才合法呢?在父亲立有遗嘱、母亲未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呢?
最近,市民梁先生卷入了一宗遗产继承纠纷。为了父母的遗产分配问题,梁先生与其余5位兄弟姐妹僵持不下。父亲留有书面遗嘱,大姐却以遗嘱无见证人为由否认遗嘱的合法性。到底怎样的遗嘱才合法呢?在父亲立有遗嘱、母亲未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呢?梁先生向本报梁心帮办热线求助,请求给予法律意见。记者为其咨询相关律师。
六子女争3套房产
遗产的争议涉及的是六兄弟姐妹和3套房产。梁先生排行第四,上有三姐,下有一弟一妹。梁父2011年去世,留下两套房子,房产证均写梁父名字。梁母于2006年去世,留下1996年继承娘家的一套房产。
1987年,梁父立下签名、印章、指模齐全的书面遗嘱,声明将所有财产和资产全部留给两个儿子。如今分遗产时姐妹有异议,以遗嘱无见证人为由,否认遗嘱合法性。父亲名下的大屋梁先生出资一半,居住至今。弟顾全大局,同意将父亲名下的另一处房产平分。如今其余5人达成协议,梁先生只能得到现居住的房产,余下两套房卖出所得资金由其他5人平分。
律师解答遗产继承
梁先生对此有疑问:遗嘱写得明明白白,到底手中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余下的两套房到底应该分5份还是6份?于是他拨通了帮办热线,请求给予法律意见。
随后,记者致电咨询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的成尉冰律师,咨询遗产继承的法律意见。成尉冰律师表示,遗产分配问题必须分清房子和存款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而且父母去世的先后次序也对分配有影响。
据成尉冰介绍,本案中3套房和现金都是婚后所得,则夫妻共同财产为:大房子的1/2+另外2套房+现金。梁母去世后,由于未立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故梁母的遗产、即夫妻共同财产的1/2应平分7份,梁父及子女各得总财产的1/14。所以梁父的财产为共同财产的8/14。虽然大姐和小妹有异议,但无相反证据推翻遗嘱,所以梁父的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8/14,由两个儿子继承。
如今各方对大屋的处理无异议,则由梁生继承。如果两个儿子对该另外2套房的8/14(即父亲遗产部分)放弃按遗嘱继承,则六兄妹按6份的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因此,变卖2套房子,他可依法分得1/6的钱。
鉴于姐妹对梁父遗嘱的合法性质疑,成尉冰律师补充说,若其他兄弟姐妹认为遗嘱笔迹不真实,梁先生可找出梁父当年的笔迹,申请鉴定。如遗嘱确定是梁父所写则有法律效力。
梁先生希望和平解决
获知可合法获得变卖两套房产的1/6份钱后,梁先生感慨良多。他现在已经退休,不幸患病,行动、说话都受影响。他表示,自己一生都没涉及金钱风波,而且也不想闹上法庭,希望可以借珠江时报这个平台,让遗产分配纠纷早日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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