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顺德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对新建商品房交易按应税营业额的0.2%向开售方征收。
《顺德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对新建商品房交易按应税营业额的0.2%向开售方征收。
2011年顺德商品房全年总销售额约200亿元。以此推算,征收住房价格调节基金规定是新建商品房部分,且时间只有半年,况且今年是“史上最严厉”的地产调控时期,专业人士认为征收所得大概有1200万左右已经很乐观。据悉,“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所得总额的75%将主动“让利”给消费者的生产企业、低收入人群进行补贴等。
有学者认为,“住房价格调节基金”取之于高消费行业,用之于受物价上涨受影响的生产企业、低收入人群,是良性循环。
有地产商表示,住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开发企业会否把“住房价格调节基金”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资深地产人士谭先生认为并不排除这个可能,“住房消费历来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至于“住房价格调节基金”能否起到“降楼价的作用”?“起码是扯淡。”资深地产人士谭先生认为,所谓价格调节基金本质上就是利用政府的“有形之手”去调控,短期来说能够抑制发展商的开发行为,发挥调节作用,但市场价格最终还是由供需关系等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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