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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限价房变高价房全因两政府部门没沟通好?

广州日报  作者:陈昕宇 王广永  2010-05-24 09:44

[摘要] 佛山“限价房”变“高价房”事件再起波澜!不少已购买“限价房”的业主因担心无法取得房屋土地使用证等问题,纷纷发帖向佛山市国土、住建等部门讨说法。昨天,佛山市住建局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回应称,2006年地块拍卖成交后,国土部门没有与建设部门说明该土地设有限价条件,因此出现了房屋预售证性质不能确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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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限价房”变“高价房”事件再起波澜!不少已购买“限价房”的业主因担心无法取得房屋土地使用证等问题,纷纷发帖向佛山市国土、住建等部门讨说法。昨天,佛山市住建局在网络问政平台上回应称,2006年地块拍卖成交后,国土部门没有与建设部门说明该土地设有限价条件,因此出现了房屋预售证性质不能确定的问题。佛山国土部门则反驳称,限价房拍卖之初,主管市长召开了国土、建设等部门参与的拍卖联席会议,怎么能说没沟通呢?

昨天有业主反映,开发商已向禅城区国土部门申请将限价房的土地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住建局:申请预售时没说是限价房

在佛山市网络问政平台上,住建局在对网友的回复中承认,宇翠庭的开发单位在进行房屋预售时没有按照当年受让土地时的约定进行限价销售。目前禅城区政府已经召集国土、建设等部门进行研究,力争尽快拿出妥善解决方案。

“等国土部门把该地块的性质确定后,房屋的性质即可确定。”住建局表示,按照房屋登记办法,无论购买什么性质的房屋,都需先行办理国土证,到财政、税务部门完税后再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房屋登记机构依房屋及土地的情况进行登记。

住建局表示,2006年该地块通过拍卖成交后,国土部门没有向建设部门说明该土地设有限价条件。2009年,开发单位在禅城区建设局申请预售证时所提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也没有记载限价房的内容,因此禅城区建设局按照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要求发给预售证,并办理购房合同备案。

国土局:该地块属于“限价商品房”

就“限价房”变“高价房”一事,禅城区国土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当初推出“限价房”的目的在于控制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调整住房结构。2006年推出的三块地是商品房用地,属于限制价格的商品房。该负责人表示,很多人误以为“限价房”是经适房、廉价房,其实都理解错了。

此外,公开拍卖的商品房用地的性质也并非属于保障性住房。“我们是在2006年国家出台国六条的背景下推出‘限价商品房’”。该负责人强调,“这三块限价房其实都是商品房,消费者签署的都是商品买卖房合同,只不过当时定价之后,谁也没有想到房价涨得这么厉害。”

针对建设局声称国土部门没有说明该土地设有限价条件的说法,禅城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拍卖之初主管房地产的市长曾召集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一起召开土地拍卖联席会议,难道这不算沟通?”

“剩下的两个楼盘已控制起来,最后按什么价格来卖,卖给谁目前还在研究当中。”禅城区国土局负责人表示。

业主:怕问题处理不好影响收楼

在各大论坛中,有网友表示,如果事件迟迟得不到处理,将会与开发商交楼时间有冲突。“可否给出一个期限,或者制订一个初步的处理方案,让业主知道事件的处理进度?”有网友抱怨房管和国土部门对于该事件的处理并不够透明。

“根据合同,开发商今年8月就得交楼,如果届时还没有处理方案出台,业主是否应该收楼?”网友表示, 如果收楼,是否就意味着原有购房合同有效;如果不收楼,按照购房合同规定,超过30天不收楼,业主就要按月支付2倍物业管理费。

事件进展:有关部门表示将拿出解决方案

上周四,佛山市住建局领导避谈限价房违规销售的报道(详见5月20日A19版《佛山新闻》)经本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人民网、新华网等35家媒体对本报的报道进行了转载。

根据佛山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的规定,对于网友未作回答的提问“应在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10个工作日)内予以正式回复”,这意味着最迟在本周六前,住建部门应作出回应。佛山市住建局一位领导透露,目前已责令禅城区住建局对限价房违规销售一事进行调查,并拿出解决方案,将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开发商申请变更土地性质

昨天有“宇翠庭”业主称,他们已接到销售代表的通知,宇翠庭开发商正在申请将宇翠庭的土地性质变更为商品房。在宇翠庭业主群上也有业主反映,销售代表向他们保证,日后收到的房屋证件上不会出现限价房的字样,可以在市场上正常流通。据称开发商已经向禅城区国土局提交了土地性质变更申请,将宇翠庭限价房变更为商品房,但不接受业主提出的退房赔款等要求。

一旦开发商申请成功,是否意味着佛山推出的限价房“流产”呢?本报将继续对该事件作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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