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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企半年拿地禁超40万平方米

新快报   2010-04-23 10:25

北京市国土局副局长曾赞荣4月16日表示,北京将控制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商品房用地的拿地规模。资质的一级资质房企,半年内拿地规模不得超过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他企业拿地规模不得超过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防止开发商圈地、囤地,促进出让地块尽快形成商品房市场供应。

曾赞荣表示,为了防止开发商注册很多“子公司”轮番拿地的情况,此次限定企业要包括其控股公司或控股股东及该股东的控股公司。该规定只限定商品住宅。政策性住房和商业写字楼等地块不包括在内。

北京市国土局将对企业拿地建立档案,当6个月内企业拿地规模达到限定条件时,将向其发出告知单,通知其在剩余时间里不再具备继续拿地的资格。

曾赞荣认为,这一规定的执行并不会造成“政策性地荒”。他表示,在制定该规定前,北京市国土局对北京的商品房市场进行了调研,“一个一级资质的开发商,如果一年能卖8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量已经很大了。同时,我们还征求了开发商和中介的意见,开发商也表示,一年80万平方米的指标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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